我省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若干措施

15.06.2020  16:03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若干措施》,从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19项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上述措施要求,我省明确规定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建设。修订完善企业公司章程,把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等具体规定和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坚持经营管理和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的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加大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逐步提升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党员比例,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同时,我省还提出把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做好企业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和事迹推选工作。推进企业文化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共进,培养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队伍。发挥职工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企业治理。(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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