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将成为山西林业发展里程碑

25.08.2016  18:34
    分布在全省各地的国有林场,不仅保护着山西最精华的森林资源,维系全省生态环境的主体框架,而且也是京津地区和华北平原的一道重要生态防线。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均将山西纳入其中,山西也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搞好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长远的大事、好事,必将在山西改革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山西国有林场改革不仅肩负着重任,而且也备受外界瞩目。
    2016年1月22日,山西省政府召开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行动员部署。1月2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效。近日,《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就山西国有林场改革涉及的诸多问题,对山西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省国有林管理局局长尉文龙进行了专访。
      国有林场改革将在山西改革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山西国有林场改革对促进山西生态文明建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怎样的重大意义?
    尉文龙对《中国绿色时报》记者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许多新理念。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这些相关政策的出台,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不断加大,力度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
    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国有林场发展迎来新的契机。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和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尉文龙说,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对促进山西生态文明建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有林场是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全省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无可替代。搞好山西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区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定位,明确国有林区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的基本职能,可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国有林场改革关系国土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福祉、公众利益;搞好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长远、兴晋强晋的大事、好事,必将在山西改革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国有林场改革将成为山西林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山西国有林场始建于1919年,经过多年建设,全省现有267个国有林场,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其中省直9个林局辖147个林场,市县属120个林场。
    尉文龙说,从实践上看,管理层级越高,管理效果越好。山西省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吕梁山主脊两侧的河流源头、水库周边等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区域,担负着维护全省国土生态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保护着全省最精华的森林资源。全省国有林场现有林地总面积267.27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1.5%;其中有林地面积160.4万公顷,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61.3%;活立木蓄积7893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的71.3%。国有林场公益林面积达243.19万公顷,占经营总面积的91%。“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累计新建或改造管护站468个,场部危旧房改造168处;林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共改造15770户,全省已建成12445户,占总户数的79%;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
    近年来,山西国有林场紧紧围绕“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的总体思路,以“敬天为民”为基本理念,以求真求实求科学为总要求,规范管理、创新发展,管理能力得以提升,改革发展取得突破,资源保护再创佳绩,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但功能定位不明确、内部经营机制不活、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山西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
    尉文龙说,山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时任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初到山西就提出,“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林,山西之少在于水,这是采煤沉陷区治理、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推动绿色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林业为重点。”中央6号文件印发后,王儒林批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山西省省长李小鹏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两次听取省林业厅的专题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2015年7月8日-9日,李小鹏亲率省编办、发改、财政、交通、林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赴长治、临汾、太岳山林局进行国有林场改革专题调研。山西省副省长郭迎光多次听取林业厅汇报,并就许多具体工作进行了周密详细的安排。2015年6月4日,郭迎光带队赴国家林业局,就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专题汇报。
    《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多次征求了省编办、发改、财政、人社、交通、水利、住建、民政、银监、国土、环保和省总工会等12部门,11个市、96个涉及国有林场县,以及9个省直林局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六易其稿。经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5年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复函原则同意,并对该《方案》及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2016年1月22日,省政府召开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行动员部署。1月2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尉文龙说,《方案》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效。国有林场改革不仅是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全省国有林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通过这次改革,在山西省划定5000万亩左右的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地,加强立法保护与管理。国有林场通过合作、赎买、托管、承包等多种形式将经营区域周边的非国有永久性公益林逐步实行统一管理,使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增加1000万亩。这是解决省域生态安全、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积极创新,也是夯实山西生态红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