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三点着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21.11.2015  16:27

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2014今年以来,青海省国税局以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抓手,揭开了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的新篇章,经过一年多的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创建,全省国税系统涌现出一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典型,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创建工作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搭建有效载体,搞好引领示范,激发依法治税动力

(一)明确努力方向。依法行政内涵与外延十分丰富,必须要有具体的抓手和载体来推进落实。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应的机制和标准,基层税务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方向不够明确,影响了依法治税工作的进展和成效。2014年,省国税局在全系统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结合基层国税机关的工作实际,通过设定65项创建指标,将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具体化、有形化,对推进依法治税指明了工作目标和努力的方向,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省国税局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联合省政府法制办、省地税局在全省启动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二)搭建创建平台。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中,省国税局进一步完善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实施办法》和评价标准,明确了创建标准、创建原则、创建程序、评价指标、评价路径、结果运用等,为全省基层国税机关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为体现示范基地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确保示范基地的质量,立好全系统学习示范的标杆,有效发挥好带动引领作用,省国税局坚持竞争择优原则,不搞平均主义,严格控制授牌数量,择优授牌;基层国税机关对创建活动全力投入,相互竞争。通过开展创建工作,对各单位依法治税工作既有准确的了解和把握,又促使大家相互借鉴,共同进步。

(三)注入工作动力。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提高基层国税机关的依法治税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税收制度质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执法监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省国税局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创建成功的单位予以正向激励,从而大大激发了基层国税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活力。省国税局“高标准、严考核、优激励”的竞争机制,给基层国税机关做好依法治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压力,更增加了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深入开展的新动力。

二、扭住关键环节,完善推进机制,提升依法治税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开展创建工作中,全省国税系统建立了省州县国税局三级组织领导网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格局,实现了示范创建工作内无障碍、外有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不断加大创建活动的日常检查和指导力度,实施领导联点、全员争创的工作方式,确保了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抓好指标落实。基层国税机关根据创建工作方案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创建工作的52项评价内容、98项创建工作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各项指标完成的时限、质量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将创建活动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创建工作中,基层国税机关依据评价指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相继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如尖扎县国税局建立了税收执法过错案例库,通过对税收执法过程和环节中存在的错误进行“把脉”、“诊治”、“病历”收集和分析,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刚察县国税局开展了税收执法风险防范,通过对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风险梳理、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使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大通县国税局进一步加大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力度,从而达到了创建工作的目标。

(三)规范行政行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基层国税机关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推出了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配套责任清单、流程图,形成了依法履职的立体约束机制。加大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力度,不断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实施行政指导,做到疏导与执法、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促进了税收征管从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营造了和谐的执法环境。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打通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便民春风行动”,加强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全职能窗口,积极推行“免填单”服务和同城通办,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同时,建立了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纳税人之家”等为载体的多渠道纳税服务方式,并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税务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夯实基础保证,巩固示范成果,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一)不断提高认识。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对于构建和谐、健康的征纳关系,、推进民主法治进步,具有重大的意义。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艰巨。省国税局始终站在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依法行政工作新要求,不断提高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要求,将创建工作作为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对依法治税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二)全面深入推进。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中,省国税局持续通过组织各类喜闻乐见的活动,对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深入宣传,注重提炼创建工作中具有创新或特色的工作方法,加强组织交流学习,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国税机关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特别对创建工作中开展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对各项税制改革的落实、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对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便民春风行动”、税法“七进”活动、纳税人学校和在民族地区推行的“双语”服务等好做法、好经验进行了重点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巩固创建实效。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中,省国税局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结合每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科学动态的调整评价标准,不断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依法治税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在保持创建实效的基础上,通过丰富创建工作的指标和内容,加大创建工作的力度和广度,推动全系统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税收制度质量;贯彻依法行政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树立征纳平等理念,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带动全社会参与,形成依法治税合力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同时,创新创建工作方法,引入更加合理的评价机制,不断加强创建评议工作的监督,努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创建环境,通过持续不断的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实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典型引路、榜样示范、整体推进的作用和效果,切实巩固创建工作已经取得的实效。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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