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局领导集中调研督查营改增等重点工作

27.05.2016  09:53

为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决策部署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的有效落地,切实推动“营改增”等当前重点工作的开展,近期,青海省国税局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突出“”“”“”三个特点,全面启动局领导集中调研督查工作,由省局各局领导带队分赴全省9个市州国税局开展实地调研督查,实现督查范围和重点工作“两个全覆盖”。

一是方式突出“”字,给基层“减负加压”。此次集中调研督查,以省局领导2016集中赴基层调研为契机,将领导调研与实地督查工作相融合,自5月中旬起,由省局领导带队组成8个调研督查组,围绕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企业纳税申报应对准备、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绩效管理考评等重点工作分别对全省9个市州国税局和延伸抽查县级局进行实地调研督查,做到“督严”结合,有效避免赴基层重复交叉检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减轻基层单位负担。同时,通过省局领导带队参与和直接介入督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对象思想认识,借力领导直接参与督查工作全面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站位,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联动共进。

二是过程突出“”字,促检查“动真碰硬”。在明确调研督查主要内容基础上,结合督查事项的相关绩效指标考评标准细则,制定《督查事项标准细则》,推动督查操作实现“指标化”,促进实地督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坚持边调研边督查,以“一事一档”形式从工作进度、效率、质量方面填写督查工作底稿,为准确科学评定结果提供客观依据。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资料、调取相关信息系统数据等方式,准确掌握被督查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注重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意见建议,做到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确保督查真实反映被督查单位实际状况。

三是效果突出“”字,推整改“有力有效”。实行督查问责机制和督办限时制,对督查结果采取现场反馈、文件通报等形式及时向被调研督查单位进行反馈,做到每查必反馈、必处理、必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督考结合”要求,按问题轻重程度及时给予责任追究和“类别减分”,有效维护调研督查工作的严肃性。推行问题备案销号制度,对反馈至责任单位的各类问题,实行问题解决不彻底不销号、成效不明显不销号管理模式,确保问题整改有力有效。从掌握的数据材料和督查到的实际情况中,注重先进和落后两头典型在督查报告当中的点评,做到问题分析和亮点挖掘两体现。把督查结果与绩效考评指标挂钩,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推送省局相关考评处室,由省局机关各考评主体将督查结果作为对各市州国税局绩效指标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使调研督查与绩效考评如影随形,强化抓工作落实的合力。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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