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打好节日“预防针”廉洁自律成常态

28.04.2016  18:04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近日,青海省国税局下发通知,重申节日纪律,打好预防针,切实做好了全省国税系统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通知指出,要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教。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清廉氛围,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宣传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遵纪守规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浓缩紧盯节点,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各级国税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作出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要对分管部门、科室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及时提醒告诫、督查落实、跟踪问责。

通知强调,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纪律,严禁收受礼金、礼品、电子购物卡、电子礼券等;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购物券(卡);严禁公款购买和接受粽子等各种节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各级国税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发挥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等多种监督方式的作用,重点对上述“八个严禁”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排查整治。要严格要求,铁面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违法情况线索,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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