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税局抓好督查促进税收中心工作

17.11.2015  10:22
      厦门市国税局践行“马上就办”理念,围绕中心抓督查,市局朱俊福局长坚持对重点督查项目亲自部署、全程跟踪,亲自协调解决工作问题,职能部门坚持“四个一”督查措施,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11月9日 ,共下发《督办通知单》77份,明确督办事项199件,其中已完成172件,预期11月底可办结15件,年底可办结12 件,目前办结率达86.43%。

一是设计好一个工作流程,推进督查制度化。根据税务总局督查工作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督查制度,用制度形式明确督查督办人员职责、内容要求和程序方式;强化绩效管理,细化“督办任务落实”考评标准、时间节点和数据监控等,通过绩效管理助推督办任务的落实。

二是把握好一个工作重点,实现深度推进。把国务院、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作为第一督查任务,集中精力和时间,紧抓关键环节,找准督查切入点,制定《督办通知单》,提高了督办准确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三证合一、落实八项规定、出口退税管理等重点督查。通过落实优惠政策,前三季度小微企业政策受惠面达100%;推进退税管理,1-10月累计办理退(免)税336.44亿元,同比增长12.08%。

三是运用好一个工作通报,树立督查权威。对承办部门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形成《督查督办月报》,呈领导阅示,确保领导全面了解掌握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各部门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依据进行通报。在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等《督查督办月报》中,直接点明了存在问题和相关处室,这种“指名道姓”列明存在问题和相应单位、责任人的做法,对问题整改、工作优化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

四是构建好一个督查平台,实现科技督查。坚持传统督办与科技督办相结合的思路,做好传统督办的同时,自行开发了可覆盖机关和基层局的“督查督办管理平台”,目前已上线运行。这个平台将督办要求、进度节点、办理情况等流程化,所有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事项,均按照“立项交办—跟踪督办—临近提醒—到期催办—月度通报—建议问责”的程序进行,有效减少督查督办工作随意性。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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