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探索推进“督考结合”工作成效明显

15.06.2016  09:48
      今年以来,青海省国税局立足高原税情实际,以决心、匠心、恒心探索推进督考结合工作,快速形成“督为考提供依据和支撑、考为督提供方向和指引”的工作格局,督查督办的推动作用和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出了“千帆竞发”,“”来了“百花盛开”,有力促进督查督办和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一、以决心促成“三个态势”,保障体系给力。一是领导力量“到位”,促成高位推动态势。省局党组大力支持督考结合工作,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定期带队督查调研,通过直接参与介入督查工作,有效提升省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对督查督办的思想认识,促进工作检查更深入、问题查摆更深入,督查督办工作站位全面提高;定期带头讲督考课,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绩效讲评会议等载体进行授课,营造督考氛围。省局主要、分管局领导按照逐级评定、综合评定程序,带头抓督考结果运用,有效杜绝督查督办结果不敢用、不能用问题。今年1至5月份,省局各局领导直接参与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会议12次,集中带队赴全省各地开展督查调研9次,听取专题汇报3次,推动17项督查督办结果和绩效考评结果挂钩事项落实。二是岗位人员“进位”,促成资源积聚态势。针对原有督查督办、绩效管理力量相对分散等问题,省局从整合岗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入手,突破原有工作岗位设置模式,将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整合,成立督考工作小组,确保督考工作实现同一部署、同一岗位、同步推进。从全省国税系统选调3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督考工作小组,形成“5专+2兼”的督考专职管理团队;更新系统督查专员库人员,建成覆盖16项税收类别、涵盖20名处级领导和80名处级以下干部的督查专员网络;配齐各级办公室督考工作力量,全省系统形成113名督查督办专兼职人员和179名绩效管理专兼职人员的督考队伍,有效夯实推进督考工作的人力资源基础。三是文化理念“有位”,促成价值认同态势。在全省国税系统广泛开展督考文化大讨论、大征集,提炼出“以人为本、规范流程、跟踪考评、用督促考、以考带督”的核心价值观,得到干部职工的深入理解和广泛认可。一方面通过开展轮岗培训方式,定期将各地督考人员抽调省局办公室开展轮岗培训,通过边学边实践,切实解决干部职工认识理解上的差异,快速带动全省督考工作同步推进,1至5月份累计开展2轮27人次的跟班代训工作。另一方面抓住关键少数,将督考结合作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行政类培训班的学习课程之一,有效确保督考工作得到重视;经常性运用全省系统办公室人员“微平台”,实时交流督考工作“好经验”,在实践中汇聚众智不断促进督考价值认同。
      二、以匠心促成“两个融合”,运转体系发力。一是“督办+绩效考核”融合。将督办工作列为绩效指标,在考评省局机关共性指标中,设立“督办任务落实”三级指标,指标分配50分分值,占机关所有共性指标分值的10%。每一项督办任务分为15分立项分、15分进度分、20分质量分,并实行“一事一档”,从时间、进度、质量三个维度全面进行记录,按月通报督办任务进展情况,形成督办任务全过程的大数据“仓库”,打牢督查督办结果以数据说话基础。将绩效指标列入督办内容,围绕抓好绩效管理的过程控制,按月将机关各处室报送的《绩效管理工作月报清单》通过公文系统或纸质督办通知单形式进行立项督办,明确各项指标的完成时间节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办,并在动态跟踪督查中,进行“倒计时”督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今年前5个月,省局共对25项指标37个节点任务进行督办,督办事项办结率达100%,涉及绩效指标的375件局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事项办理率为100%。将绩效运转情况进行督办,在完成各项绩效指标的基础上,围绕机关各单位绩效任务执行落实、部门协作、绩效日常监控台账、绩效指标运行数据采集、绩效考评等方面就绩效工作本身运转情况进行督促办理,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省局已对2个处室运转过程中出现的资料报送不规范、考评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行督办通报,并作为相关指标考评的参考依据对责任单位进行指标减分处理。二是“督查+绩效考核”融合。紧紧围绕六大体系战略目标和总局省局重大决策事项,以专项督查、调研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对督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类别进行绩效提报减分处理,使系统督查和系统绩效考评有效挂钩。今年以来,省局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实、全面自查自纠和深化巡视整改、绩效管理、营改增、税收资金安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3次系统督查,发现7类107项问题,对5个被督查单位5类问题提报绩效减分2.6分。同时,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行台账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具体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相关指标的绩效考评依据。推行“经验通报”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及时推介报道,助推绩效加分。今年以来,通过大力推动经验通报和推介典型报道,省局获得省部级领导表扬性批示加分、新闻宣传类加分项目同比上升13.7%,市州局获得加分项目同比上升21.7%。
      三、以恒心激发“一个效应”,应用体系有力。一是始终做到结果反馈“”。对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调研督查、案头督查等情况,采取文件通报、督查督办专报等形式及时向被督查单位进行反馈,做到每督每查必反馈、必处理、必通报。对一些重要和突出的绩效指标落实问题,在督查督办结束后立即进行梳理整理,以《查办整改通知》形式书面反馈给责任单位,并要求被督查单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始终做到问题追责“”。本着客观、公正、严格的原则,对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绩效指标任务等情况,按情节轻重进行绩效提报减分,有效维护督查督办的严肃性。三是始终做到导向树立“”。充分发挥督考约束、激励作用,通过定期通报表扬、预警提醒及约谈等方式,严格执行日常督查督办结果与组织绩效、个人绩效考评双挂钩机制,切实将督促与检查、检查与考评、考评与用人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树立起科学的工作导向,有效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出“干事创业才能有为有位”效应。
自探索推进督考结合工作以来,青海省国税局通过全覆盖的督考内容、全过程管理的考评方式,有效实现对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的动态管理、过程监督和综合评价,用督查督办发现问题、用绩效考评解决问题工作方式逐步固化,督查督办结果和绩效考核挂钩实现常态化运行,将督考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各部门抓落实,“问题查不深”、“结果不想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你追我赶”、“竞相发展”工作局面生动展现,切实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事业发展注入新合力。一是迸发抓落实强大合力。通过探索推进督考结合机制,深入促进督事与督人、查事与考评、考评与奖罚双轮运用结合,使得“”有重点、“”有方法、“”有目标,促进督查督办结果得到充分运用,形成完整抓落实工作链条,有效解决“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切实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迸发出“1+1>2”的综合效应。1至5月份省局承接总局指标均按时进行报送、未发生扣分事项。二是迸发优作风强大合力。通过探索推进督考结合机制,使得全省督查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切实避免重复督查、多头督查、督查结果口径不统一等现象,形成了统一、多元、全覆盖的督查督办网络,使督查督办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干部工作配合不足、消极被动等问题,促进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三是迸发转职能强大合力。通过探索推进督考结合机制,更加突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各单位各干部工作情况全部一目了然。动态的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既增加了干部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又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了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存在脱节的问题,为进一步转变督查督办职能探索出一条新路。
      下一步,青海省国税局将以更加有力的决心、百分百的匠心、坚定务实的恒心,创新方式方法,在“督查督办+绩效管理”上进行深度融合,打造推动工作落实的督考一体品牌。一是在目标上推进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深度融合。从增强督查和考评的科学性、便捷性和实效性入手,结合绩效指标体系,将绩效指标逐条梳理全部纳入督查督办目标内容数据库,形成督查督办目标体系。通过逐项督促查办,及时发现指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绩效目标的高效落实提供坚实基础保障。结合督查督办问题整改台账,逐条梳理归类问题并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形成绩效考评参考数据库,确保对指标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在导向上实现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深度融合。将督查督办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紧密结合,做到管事与管人深度融合、过程和结果深度融合,出台《督查督办结果运用办法》,促进督查督办与绩效考评合拍共振,切实形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效有序落实落地。三是在推进中实现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将督查督办融入绩效管理各个环节,通过抓环节落实,切实激发绩效管理内生动力、促进指标深入落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全过程纳入绩效考评指标,确保督查督办各个环节全程有痕管理;通过常态化的督考结合推进,使各项制度得到更加格的执行,各项工作任务更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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