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国税局突出“六力”全力助推法治国税建设

20.01.2017  17:1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系统规划和全面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掀起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一轮热潮。国税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重要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海西州国家税务局突出“六力”狠抓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全力助推法治国税建设。

   党组高度重视,突出“领导力”统筹依法治税

  建立三大制度,为顺利推进依法治税保驾护航。一是建立依法行政集中领导制度。按照中央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明确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核心工作亲自抓,实行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制度。制定《海西州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海西州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判依法治税形势,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解决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存在的问题等。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海西州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组织收入、落实政策、征收管理、行政审批、纳税服务、“营改增”税制改革等各个环节,切实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突出“带动力”推动依法治税

  按照“州局领导树标杆、县局领导做表率”的原则,建立依法治税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大力提高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税中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用。一是把宪法和依法治税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把学法用法和推进依法治税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与年度考核工作同安排、同组织。二是推行税务干部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海西州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办法(试行)》,规定凡拟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都必须通过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三是制定《海西州国家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国税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级国税机关每年第一季度应当向上一级国税机关报告上一年度依法治税情况,并通过国税机关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切实把依法治税成效作为衡量各地国税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执行力”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紧盯重点问题。对税收执法中反映的难点、焦点问题,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二是明确任务分工。根据依法治税工作要求,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任务进行细化,责任到岗到人,确保依法治税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三是实行绩效考核。将依法治税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明确完成时限和质效,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强化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管理,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突出“公信力”促进依法治税

  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保障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畅通,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增强国税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健全完善国税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落实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软件、新平台,创新政府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国税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便民服务平台。

   积极探索有效机制,突出“创新力”驱动依法治税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国税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海西国税系统已率先实现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二是健全机制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据《行政诉讼法》“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规定,制定《海西州国税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试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新常态已经形成。2016年1月海西州国税局首次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起,均胜诉。三是积极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和“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树立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持续不断的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实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典型引路、榜样示范,整体驱动依法治税工作。目前,德令哈国税局已率先获得“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称号。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威慑力”保障依法治税

  坚持不懈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三清三察三审三治”。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开展“一案双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深入查纠损害纳税人利益、以税谋私等不正之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经常性、制度性、机制性明察暗访。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完善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检察、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和对重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大对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对“两权”运行和依法治税以及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财务收支、基建工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工作,形成依靠制度和科技管人、管事、管风险、强税收的严密监督体系。(海西州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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