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地定权 人定心
产业观察
“有了这本土地证在手,就像自己的房子有了房产证一样,心里感觉踏实得很。以后不管给啥人种,也不管种啥,承包经营权都是我们家的,一查土地证就能找回来。”说起正在推行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大庄村村民习卓玛什吉开心地说。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为了让农民吃一颗定心丸,也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在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2011年至2012年,在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开展了试点工作,2014年以来,先后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7950万元,在这两个县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海东市乐都区5县(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整县推进工作。共涉及95个乡镇、1642个行政村、41.52万户、420余万亩耕地,占全省农村集体土地面积834万亩的50.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实农户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把农户经营的土地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经营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职能,在此基础上建立承包土地信息库,增加农民的土地财产收益,促进农民增收。
“为什么要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给农民做不动产的登记。”省农牧厅副厅长马清德表示,土地确权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给农民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就是让农民吃一颗定心丸,证明农民依法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也有利于土地流转。
201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面启动土地确权工作。
为了有效推进这项工作,省农牧厅在总结近两年来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农业部相关政策、标准和指导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技术方案》和《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对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做出了系统的顶层设计和安排。
省、县、乡(镇)三级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村一级成立了工作小组。按照“县、乡政府是土地确权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县(区)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职责,做到了人财物资源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先后两次组织省、县两级农经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赴四川、甘肃考察学习土地确权工作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咨询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实地了解了入户调查摸底表、公示确认等相关档案资料,为高质高效高标准地完成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省农牧厅农牧区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处长张克熊说。
在湟中县苏尔吉村村委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苏生成拿出农户承包地登记摸底调查基本信息表,表上地块名称、确认面积、涉及地块地数、确股面积等信息十分详细。苏生成说:“由于做到了田不漏户、户不漏田,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中涉及的地籍区划分、权属争议地处理及界线异议等关键问题作了详细规定,真正保护了农民利益。”
“在技术力量方面,我们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作为重要的技术依托单位,充分发挥测绘信息资源优势和行业管理职能,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张克熊说。
“原来我们对这个工作不太了解,思想上也不太积极。后来村委会的干部,县上、乡上的干部来给我们讲,还有广播、电视宣传,我们知道了土地确权是有利于我们农民的好事。现在我们都积极配合村委会的工作。”民和县官亭镇官西村村民对我们说。
“经过广泛宣传,村民都非常欢迎、支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些外出务工的村民也赶回来参加。”苏生成说。
各试点县(区)通过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明白纸、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广播电视报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政策和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55万余份、明白纸71万份、发放培训教材7190册、工作手册10万份、办黑板报180期……
“土地确权对我们农民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情,以前发的证时间长了,有些地界也不清了,亩数也不准了,容易跟邻居产生一些纠纷。这次弄得更精确了。”在习卓玛什吉新办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他们家地块的编码、位置、形状、实测面积、东南西北四至界限等详细情况,都写得清清楚楚。
据悉,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我省各县(区)还加强了土地承包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纠纷481起,其中调解473起,仲裁8起,有力保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为了公平公正,2015年开展整县确权的湟中、大通、乐都3县(区)都通过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对土地确权技术工作进行了公开招标,在报名参加招投标的技术公司中,确定有一定工作经验、工作业绩、资质达到规定标准的技术公司,才能成为各县土地确权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技术公司通过现行航拍影像资料,对农户承包地块进行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绘制出土地承包地底图,确保数据与空间位置准确。”马清德说。
采访中,有不少村民表示,“往后如果不想在家务农的话,出去打工把土地流转,心里也都有底了。”
记者从省农牧厅了解到,2016年,我省安排在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共计19个县(市、区、行委)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耕地360.09万亩。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分批实施的原则,以国土二调面积为准,到2018年全面完成全省834万亩(不含国有农牧场耕地)承包耕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王玉娟)
专家连线
让我省农村土地承包改革落地生根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业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转移,以家庭承包分散经营的土地制度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对现行的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进行再改革、再完善,把农户土地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既可以维护集体土地权益,保护农户的承包权益,又能够放活土地经营权,解决土地要素优化配置的问题。就是要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的承包权,放活土地的经营权。
这次农村土地承包改革,集土地确权、土地规范化流转和土地纠纷调处仲裁为一体。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耕地权属,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是基础;引导农户土地规范化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重点;搞好农村土地纠纷调处仲裁工作,是有序推进土地确权和规范化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保障,这三项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从2010年开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下,在没有先例可循和经验借鉴的情况下,我省逐步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土地经营权规范化流转、农村土地纠纷调处仲裁工作试点。经过试点地区农牧部门和农经人员的共同努力,三个方面的土地承包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为全面推进我省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积累了较好的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全省土地确权登记整县推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2011-2012年,省农牧厅在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的6个乡镇64个村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2013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东部农业区14个县的120个村。在此基础上,2014年在互助、民和两县开展了整县推进试点,以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进一步妥善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通过4年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的试点,进一步健全了试点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了农村耕地的物权保护,推动了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也为今后全面推进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全省土地经营权规范化流转试点稳步推进。为了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创新土地流转机制,这几年我们按照“机构健全、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制度完善、服务到位、流转顺畅”的标准,在全省支持组建了39个县级土地(草场)流转服务指导站和367个乡镇土地(草场)流转服务中心,实现了县、乡两级土地(草场)流转服务平台全覆盖,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的土地流转信息、政策和技术指导服务。统一推广使用由省农牧厅印制的流转合同,加强了土地规范流转管理,积极引导农民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激发农业经营体制的内部活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2014年,根据省政府安排,我们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互助县、乐都区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 2015年农村土地规范流转试点进一步扩大到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和民和、平安、湟中5个县,实现了东部农区9个县全覆盖。试点县区按照设计,从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健全规模经营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转服务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健全流转服务组织、创新流转服务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试点工作的推动下,进一步促进了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总面达到153.24万亩,比上年增加14.24万亩,占全省承包耕地面积700万亩的21.9%,有力推动了特色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全省土地纠纷调处仲裁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从2013年起,我们积极组织申请农业部《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分两批先后由中央和省财政投入1140万元,建成了14个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搭建了工作平台。通过调处仲裁农村土地纠纷,依法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保证了农村和谐稳定。(省农牧厅厅长 张黄元)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