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15.01.2015  20:11
核心提示: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吴晶晶)记者15日从环保部获悉,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吴晶晶)记者15日从环保部获悉,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直接修改,适用于农田、果园、茶园、牧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修订草案将原标准规定的镉限值由0.3mg/kg和0.6mg/kg两档细化为0.3mg/kg、0.4mg/kg、0.5mg/kg和0.6mg/kg四档,收严了铅、六六六、滴滴涕三项污染物限值,增加了总锰、总钴等10项污染物选测项目。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规定的118种土壤污染物的风险筛选指导值,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查和风险评估,主要针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多样、个体差异性大、不适合统一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特点,为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提供配套技术规范。

  环保部负责人表示,鉴于土壤环境问题具有区域差异性、污染累积性,治理修复成本高、难度大等特点,两项标准均强调土壤环境反退化原则,即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标准限值的,应以控制污染物含量上升为目标,不应局限于“达标”;对于超标的土壤,应启动土壤污染详细调查、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准确判断关键风险点及其成因,采取针对性管控或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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