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在坚持中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9.12.2016  10:37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就是为了守住“初心”,让全党牢记走过的过去,牢记为什么出发;就是为了笃定“前进”,永葆奋斗精神,永怀赤子情怀。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解决党内问题的现实诉求,是完成历史使命的必然选择。党中央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使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脉络更加清晰明了;进一步深化了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升华了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使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凸显;郑重回应了新时期人民的要求与期盼,进一步强化了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守住魂、抓住根,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定理想信念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理想信念具有凝聚党心民心的作用,应是每个党员精神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理想信念牢固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员身份亮不亮、为民服务真不真、对党忠诚实不实等问题,对一个执政党来说则是关乎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弱的问题。目前党内部分党员把自己的理想信念放逐于荒野,任其灵魂在旷野中无遮无蔽地飘荡,受到封建主义、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想的侵蚀,导致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更有甚者,出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纸醉金迷、贪图享受和“浅把涓涓酒,深凭送此生”的精神空虚、萎靡不振等现象。故党员需把学习作为必修课,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行动作为检验的标尺,聚精会神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一三一”总体要求,奋力开辟青海“十三五”发展新天地。

  定核心、跟党走,牢记“四个意识”不迟疑。列宁有这样一段名言:“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后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毛泽东思想,实行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我们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力量,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思想上绝对忠诚、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跟党的步伐,坚决杜绝、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的出现,同心同德、同向同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青海力量。

  作表率、齐联动,落实“四种形态”不放松。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习近平总书记来青海考察时就强调:着力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高级领导干部要用好权,为民做事、干净担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为其他党员和社会成员作出榜样。一把手也好,普通党员干部也罢,党组织选任干部,体现了党的信任、人民群众的重托,但信任决不能代替监督。这是无数案例给出的前车之鉴,充分说明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监督是厚爱,是对自身存在问题的一个警醒;监督是责任,是党章赋予的权利,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至关重要;监督是为民,铭记权力的人民性,必须时刻牢记和践行党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监督要全体动员,制度和机构亦不可或缺。人民的监督不容忽视,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老百姓是权力运行过程中最直接的体验者,最有发言权。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监察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其他制度的建立,使监督范围得以扩大,做到无死角、无“残留”地规范权力的使用;监督执纪要落实“四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以实现权权为民、权权利民。

  减存量,遏增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松懈。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说:“一篇文章或一篇演说,如果是重要的带指导性质的,总得要提出一个什么问题,接着加以分析,然后综合起来,指明问题的性质,给以解决的办法”。又说:“一篇文章充满了这些符号,不提出问题,不分析问题,不解决问题,不表示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说来说去还是一个中药铺,没有什么真切的内容。”提不出问题,无益于时;人云亦云,看不出分析,无济于事。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文山会海、“四风”、“七个有之”、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等问题,从中央八项规定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重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问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要成果,两个党内法规的制定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一次广泛而深入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系统总结,是着眼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突出问题而进行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全党全社会普遍认为,两个党内法规是我们党在管党治党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篇章,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取得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的良好局面,巩固这一成果,不断开创新局面,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不松劲、不松手、不松气,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坚决打赢正风反腐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同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制度化和有序化,彰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意义。(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   吴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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