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中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

14.10.2017  10:43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现有各类普通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834所,在校学生38.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3.42万人,占比为34.5%。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2.3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专任教师5268人,占比为20.6%。针对省会城市走在前列的高标准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严要求,近年来,市教育局立足服务全省,加强组织,强化教育,突出实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势。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带头学习民族团结理论政策,带动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去,做到工作机制长效化。不断健全完善创建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党组织设置,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并纳入当年绩效考核;注重创建工作相融相合。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相结合,注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中国梦·教育梦”相融合,积极压实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意识和责任。

   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引导

  市教育局立足本职工作,在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上下大功夫,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维护团结稳定工作,完善制度,提升内涵,促进师生树立正确民族教育观。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结合“三项教育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做到学习有材料,有成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竞赛,营造促进各民族和睦共处、团结稳定的良好氛围;注重教育教学对创建工作的促进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做到有教材、进课堂、有课时。将“微课”“慕课”“小班化教学”“校本教材”等教育理念和方法融入民族团结教育,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质量的提升。通过“我们的节日”、民族风俗风情教育和学习尕布龙、尖措等楷模的先进事迹,强化对领导干部、党员教师、青少年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尊重民族差异、包容文化多样”的意识,维护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效

  市教育局以搭建载体为抓手,以培养树立典型为突破口,以促进“脱贫攻坚”为依托,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力度,突出实效,推动民族教育政策落地。脱贫帮扶求实效。结合脱贫攻坚、“双帮”、支教等工作,贴近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定期深入联点村开展帮扶工作,特别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生活情况,制订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培养人才有成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干部选拔、评优选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民族干部及教师,2017年公开推荐的170名校级后备干部中有26名少数民族干部。近三年来交流提任校级干部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2人,促进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93所学校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校”,125所学校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市教育局被评为“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集体”,西宁市回族中学等5所学校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示范单位”,大通县新庄镇中心学校等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示范点”,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马勤忠等2人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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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推荐第五批县级及以下全国民族团结进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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