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地税整合优势资源翻开深化合作新篇章

13.07.2015  19:46

为确保《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顺利落地,青海省国、地税局主动作为,无缝对接,积极反应,在第一时间召开由双方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共同参加的合作规范商谈会后,立即制定并下发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意见》,明确了深化合作的基本思路、组织机构、合作内容、目标任务,以及落实总局合作规范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为进一步深入、规范、有序推进合作规范,打造高质量的青海国地税联合办税新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共创合作新格局,有效解决联合“浅尝辄止”问题。为推动全省国、地税局合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了由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迅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作配合机制。同时,围绕总局确定的5大类32项合作内容,建立了协调工作组和业务合作组,业务合作组下设纳税服务合作组、征收管理合作组、税务稽查合作组等8个具体工作组,对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方面合作工作进行具体负责,各工作小组将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深化合作项目,制定更为具体的合作细则、方案。同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对本部门的重要活动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对方通报和反馈,协调处理具有共性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双方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与合作,有效加强了合作深度和广度,翻开了国地税合作的新篇章。

二、共建征管新体系,有效解决执法“口径不一”问题。青海税务部门将深化征管合作作为重点合作项目。一是征管深度合作,不断加强税源管理合作,推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委托代征管理、协同管理非正常户、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联合开展欠税公告、优化业务流程等多方面的合作,联合开展风险应对,加强疑点数据交换,进一步提高双方的风险管理应对能力,并充分依托金税三期联合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协同办理注销登记。二是检查联合开展,进一步完善稽查情况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对上级统一布置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重大涉税案件,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案件协查,依据统一的政策法规研究处理涉税问题。加强税收检查中有关信息的交换共享,交流探讨办案经验,加强案件信息交流,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相互通报,提高检查信息的利用效率。同时,共同制定下发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办法,并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属于双方共同管理的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

三、共推服务新标准,有效解决办税“往返奔波”问题。青海税务部门将联合推进便民办税,积极探索和尝试“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到一扇窗、办所有事”的办税服务厅深度合作模式,全面提高办税效率。一是推出联合服务,联合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共同举办纳税人学校,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等工作,积极推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建工作;联合开展信用评定,加强纳税诚信褒扬和税收失信惩戒工作;联合开展纳税人需求及满意度调查,加强对纳税人维权组织的指导和管理,沟通协调征纳关系;联合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和监管。二是管理多元化,联合加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了共管机制,搭建上下联通、相互沟通、税企互通的平台,并充分运用税务总局开发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及有关软件工具,部署开展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税务审计、风险处置等风险管理工作。

四、共搭互动新平台,有效解决信息“单向传导”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国地税间的信息交换,推动全省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青海省税务部门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明确业务部门的信息交换范围、方式、时限和要求,建立国税、地税省级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渠道,重点加强登记信息、个体工商户定税信息、企业所得税征收信息、稽查案源资料信息、涉税风险信息、税务执法监察信息等方面的信息交换力度。同时,青海国地税局将共同策划和组织实施重要的专项税收宣传行动,整合优化部分功能,联合开展专题、专栏宣传,丰富网站内容,逐步建立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宣传平台。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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