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严守党的纪律

08.12.2015  19:34

坚持问题导向  严守党的纪律

省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丰胜

 

 

同志们: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严格要求,今天由我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题目是:坚持问题导向,严守党的纪律。

一、为何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新形势下从严管党治党的行动指南。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重要讲话中指出:“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他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犯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是一致的,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揭示了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与严明党的纪律的必然联系,指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核心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我们的党成为各项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战略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同心协力打好纪律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从总体上来看,这些年来,我局系统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是好的。特别是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与“三基”建设,党员、干部的作风进一步好转,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保障和促进了扶贫开发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赢得了广大贫困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更要看到在党建尤其是纪律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按照局党组的要求,今年1月下旬,机关党委、纪委和项目监督处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党支部2014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检查考核并进行了通报。通过检查考核,发现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少部分党支部书记对党建特别是纪律建设不重视,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和纪律的现象;二是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不正常、不严格,其中极个别党支部存在着敷衍了事的问题;三是个别党员、干部对严明纪律尤其是明查暗访存在着厌烦的情况;四是少数党员干部没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五是极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着迟到早退和在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等现象。

另外,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具体表现的通知》要求,我局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共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具体表现37个。

分析以上主要问题的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不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重要论述认识不深刻,对抓党建特别是抓党的纪律建设的心思和精力不足,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二是党建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虽然每年均签定了党建目标责任书,但是局党组、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抓党建的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三是监管党员干部不严格。对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涣散、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导致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

上述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我们的党组织就会涣散,甚至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直接影响到党和人民的扶贫开发事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以关爱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约束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建设一支政治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实、讲奉献的扶贫开发党员、干部队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领导,加强党建,严守纪律,使全体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扶贫开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从哪些方面严守党的纪律

第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重要基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政策、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在执行党的规矩问题上,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十严禁”上,决不能有选择、搞变通。遵守政治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纪必执,违纪必查,从严处理。

第二,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要靠党的组织纪律来保证。党性决定组织纪律,党性强组织纪律性就强。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坚决遵守和维护党章,切实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相信党组织,依靠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服从组织决定。局党组、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不仅要率先垂范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还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对无组织、无纪律的党员,该教育的教育,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

第三,严守党的财经纪律。党的财经纪律主要体现在党领导经济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之中,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一方面,全体党员、干部都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一条措施和《省扶贫开发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有关规定,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干事。另一方面,要依据《青海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审计,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第四,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党的工作纪律要求是多方面的,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首先,全体党员、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省扶贫开发局工作规则》、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十严禁”,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从严查处不守纪、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其次,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吗?”因此,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扶贫开发政策措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的有关事项,群众举报、控告的重要情况,突发性重大事件,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重要问题,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组织报告。对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应报告而未报告以及存在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的,必须及时提醒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五,严守党的生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严守党的生活纪律,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一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常态化机制。二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作风,党内政治生活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三要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关系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不能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更不能结党营私,搞利益交换。

同志们,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什么时候抓好党建特别是纪律建设,党就会坚强有力,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顺利发展;否则,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下降,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因此,我们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的思路,切实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上,通过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保障和促进扶贫开发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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