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有规可循

14.04.2016  14:21
来源:西宁晚报

   近日,城东区制定下发《城东区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就做好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做出安排,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细则》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市委15条和区委11条措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作风建设其他规定开展监督检查。 《细则》明确了五种监督检查方式:一是日常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也可随机抽查,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二是专项检查,由纪委确定专题进行检查;对审计发现或群众举报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题检查。三是集中检查,结合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其他重大检查活动等,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检查。四是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典型问题及时查处和回应。五是通报曝光,适时采取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等形式,利用政府网站、新兴媒介平台,对辖区作风建设情况和查处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为保证监督检查实效,《细则》中设定了严格的整改、追责、总结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对问题反映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对其党(工)委(党组)和纪(工)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题约谈;对查处的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效能问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置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以及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