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亮“红灯”

14.01.2015  21:11
核心提示:   近日,西宁市城东区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试行)》,狠刹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等事宜中的不正之风,为领导干部借机敛财、奢侈浪费等亮起了“红灯&rdq

   近日,西宁市城东区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试行)》,狠刹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等事宜中的不正之风,为领导干部借机敛财、奢侈浪费等亮起了“红灯”。

  西宁市城东区规定,要求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严禁操办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等事宜。原则上一律不得操办除本人、父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

  西宁市城东区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之前,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嫁喜庆事宜事前情况报告表”,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情况报告表”。为直系亲属操办丧葬事宜的,事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表格,科级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党风室报告,其他干部向本单位报告。

  城东区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要严格做到“十严禁”,即严禁超范围邀请;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动用公务用车;严禁个人以单位名义参加宴请和送礼,严禁收受任何单位的礼品、礼金;严禁接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费用;严禁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未批先办;严禁设立礼柜、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