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法院公开审理西宁市首例疫情期间聚众赌博案

10.03.2020  23:10




        3月10日上午,城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宁市首例涉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案件,当庭判决被告人马某林被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马某荣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随案移送的赌资人民币309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2日至2月11日,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广泛传播期间,青海省、市、区人民政府先后发布《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并启动重大突发卫生公共事件一级响应,被告人马某林、马某荣无视通告相关规定,仍召集李某某、谢某、曹某某等人在其租住的位于本市城东区大众街10号杨家一巷住宅楼内,以打麻将“跑会”、扑克牌“挖坑”的方式进行赌博。期间,由被告人马某荣为参赌人员做饭并与被告人马某林一同给参赌人员提供香烟及茶水。二人先后从中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11200元。2020年2月11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查获参赌人员3名,同时查扣各参赌人员赌资共计人民币30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当前正值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区上下积极投入抗击疫情行动中,被告人马某林、马某荣罔顾疫情和禁令,无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仍然在自己家中组织人员聚众赌博,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城东法院综合该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马某林、马某荣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疫情防控期间,城东法院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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