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祥和过年

02.02.2019  20:01
  截至2月2日,全省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80元,低保标准达到580元/月。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年人均提高600元,低保标准达到4300元/年(358元/月)。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金月人均提高120元,供养标准达到870元/月。   截至2月2日,全省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80元,低保标准达到580元/月。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年人均提高600元,低保标准达到4300元/年(358元/月)。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金月人均提高120元,供养标准达到870元/月。   目前,各地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将1至2月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供养基本生活金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补助资金3.09亿元,惠及全省37.55万城乡困难群众。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全面开展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排查工作,对生活困难的家庭,结合节日期间的慰问活动,及时通过临时救助或“送温暖”活动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祥和过年。

  编  审:王伟 编辑:霍艳珺 供稿:马世玉

25.6亿元社会救助资金持续提升人民幸福感
新年伊始,省财政厅健全完善覆盖城乡、托底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拓宽资金整合渠道,近日通过预拨等方式下达社会救助资金25.建设厅
25.6亿元社会救助资金持续提升人民幸福感
  新年伊始,省财政厅健全完善覆盖城乡、托底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拓宽资金整合渠道,近日通过预拨等方式下达社会救助资金25.人民政府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