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

15.12.2018  14:51

  12月1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促进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具体发放对象和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560元。此次“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共涉及全省42.25万城乡困难群众,预计发放资金1.78亿元。截至今年,我省已连续八年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累计为557.25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5.09亿元。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使城乡困难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有效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赵静)

青海省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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