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

30.12.2015  10:18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缴费时间将延至2016年1月25日,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请及时办理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参保缴费。

  据了解,因省人社厅“金保工程”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实现信息统一管理,进行参保人员信息数据整合和系统调试,造成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缴费时间延误。为确保城乡居民正常参保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从今年年底顺延至2016年1月25日。

  同时,市社保局提醒,因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底财务和农业银行按规定需做年终决算业务,2015年12月31日暂停西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一天,2016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