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首创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机制 3月1日起实施

09.05.2014  08:02
        青海新闻网讯  为加大环保参与力度,壮大环保工作队伍,西宁市城北区结合实际,首创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将从3月1日起,实施《城北区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鼓励市民参与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中。
        办法规定,一旦市民发现辖区内有环境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网站、微信、信函等方式,以实名或匿名的形式向城北区环保局举报。举报者须提供违法排污企业名称、地址及违法行为等基本信息,城北区环保局将在受理的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举报属实,城北区环保局将对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在三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建立台账,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奖励。另外,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举证、协查程度和被举报单位对环境危害程度,或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的,城北区环保局将向举报人予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也可给予通报表扬。城北区环保局会严格保密举报人相关信息,匿名举报人可登记一组六位数密码作为领取奖金的核对信息。(作者: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