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建设青藏高原现代化宜居新型城市

05.11.2016  12:38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理顺城市执法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机制,提出至2020年将要完成的阶段性目标,并对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城市管理、创新治理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建设青藏高原现代化宜居新型城市。2016年开展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试点;2017年底,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2019年底,设区的市出台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综合执法体制基本理顺,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管理服务便民高效,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总体要求。

  《意见》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综合设置城市执法机构,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行。下移城管执法重心。提出从加强城管执法力量、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注重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协管队伍四个方面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各市、县依法制定权责清单、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改进城管执法方式、改进完善监督机制,从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省委、省政府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并要求建立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体质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等。

  《意见》同时提出,通过强化市政设施管理、加强空间秩序管理、提升环境卫生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管理、加强违法建设治理、改善城市生态系统、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提成便民服务能力等措施加强城市管理,保障安全运行;通过引入市场投资机制、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努力构建智慧城市、推进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作用、动员社区公众参与、大力倡导社会文明实现创新治理方式,完善治理体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