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法院审结首例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案

10.11.2016  09:40

        2016年7月1日,城西法院受理了原告A公司与被告刘某某、被告B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该案是新民事诉讼法出台后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该案的审理,标志着城西法院在新类型案件的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15年11月,刘某与B公司因借款纠纷产生争议,刘某向城西法院提出对B公司在原告A公司的债权1308000元予以保全申请,该院依法对B公司在原告A公司的债权1308000元予以冻结,原告A公司在城西法院协助执行回执中填写“你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已收悉,关于B公司在我公司的债权应冻结1308000元,已冻结1308000元”。后刘某与B公司就借款事宜达成调解协议:被告B公司支付刘某借款、利息等费用共计1250000元;该调解书生效后,刘某向城西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提取被告B公司在原告A公司的货款1264900元。后原告A公司对城西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出执行异议,城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A公司申请撤销原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异议,后A公司不服向城西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

        城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城西法院依据刘某申请保全时,原告A公司在该院协助执行回执中明确表示该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已收悉,并对B公司在原告A公司处的债权1308000元予以冻结,并就保全裁定并未提出异议。被告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城西法院依据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调解书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将B公司在原告A公司的货款1264900元予以扣留提取并无不当,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驳回原告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