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法院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02.01.2020  18:31




        自2018年城西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城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内设机构改革列为重要议程,提前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

        近日,城西法院按照省高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遵循审判规律、注重继承创新、坚持分类整合和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办案法官、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将原有的15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设立民事审判庭等审判执行业务机构6个,政治部等综合行政辅助机构4个。整合后的机构更加精干,工作职能进一步理顺,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标志着城西法院全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这次改革,城西法院严格遵照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加强请示汇报,赢得支持。改革方案经省编办和省高院批准后,城西法院及时制定了本院的实施意见,院党组在第一时间向市法院、区委、区人大、区委组织部作了汇报,在机构调整尤其是科级指数调整等方面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和区委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保证了改革试点顺利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员动员。院党组全力引导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突出大局意识和系统思维,增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不断强化干警责任和担当,始终以阳光的心态、高昂的斗志,迎接司法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实现了“审判、队伍”两个平稳。三是始终遵循审判规律,服务审判工作。坚持依法设置、机构法定,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原则,将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内设机构改革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综合配套改革等协同推进,有机结合。在人员调整上,院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坚持人尽其才、公开公正、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认真分析不同岗位的具体特点、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对照干警个人特点和品质特性予以提拔任免与合理调整,目前已全部完成庭长、法官的任免。这次新提任的正、副科级干部人数较多,区委为支持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专题研究了法院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已获区委常委会通过。四是攻坚克难,创造性做好改革文章。考虑到本次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中未涉及副职设置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针对改革后各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人员基数增大的特点,院党组决定为改革后的10个内设机构配备9名庭长(主任)助理来协助庭长(主任)工作,以便于管理和履职,更是对年轻法官的历练和培养。这项创新举措既保证了改革的稳定性,又解决了实际问题,同时还有效地增强了一线审判管理和组织领导力量。

      城西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充分体现了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发展担当和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改革创新精神,为顺利完成我省区县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