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培养引进并重 集聚八方优秀人才

27.10.2014  09:47

   ——解读《青海省“昆仑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提升人才竞争力,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14部门制定的《青海省“昆仑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简称“青海人才工作四十条”),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于近日印发。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我省对引才、引智和培养项目人才的遴选标准是什么?

  答:引才、引智项目人才的遴选标准是,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引才项目人才引进后在青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协议)。引智项目人才引进后在我省每年工作时间一般累计应不少于3个月,且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引才、引智项目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入选“中央联系的国家专家信息库”的专家。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首席科学家。

  (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级教学名师、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中华技能大奖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励获得者。

  (四)曾在省(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技术领导职务或长期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

  (五)省内优势、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六)经认定,可纳入青海省“昆仑英才”计划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范围的各类人才智力。

  培养项目人才的遴选标准是,应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研究领域符合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专业技能,并应用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较强企业管理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能够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创办项目符合我省行业领域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或所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

  (三)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研究成果,代表学科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水平,主持重要学术、有实践价值的科研课题或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四)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本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业绩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和学者,特别是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柱产业、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和作出较大贡献的专门人才。

  记者:对引才、引智和培养项目人才的遴选程序是什么?

  答:“昆仑英才”计划引才、引智项目人选,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条件标准确定人选名单后,按要求逐级上报,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后申报,省人才办复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昆仑英才”计划培养项目人选,由用人单位推荐,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申报,省相关业务部门初评后报省人才办复审,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其中,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由省科技厅初评后上报,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由省委宣传部初评后上报,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评后上报。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人才工作计划确定最终引才项目、引智项目和培养项目人才名单。对确定的人才,分别颁发《青海省“昆仑英才”计划引进人才证书》和《青海省“昆仑英才”计划培养人才证书》。

  记者:经过遴选确定的引才、引智和培养项目人才可享受什么政策待遇?

  答:引才项目人才可享受的待遇是,省级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两院”院士还可享受20万元的一次性院士补助;由用人单位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对本人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配偶一同来青并愿意在青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可申报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有博士学位但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青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申报可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申报可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到省内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和地区落实所需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引进人才证书向编制部门专项申请事业编制;直接列入我省学术学科带头人管理范围,在专家选拔、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享受本省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推荐参加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评选。

  引智项目人才可享受的待遇是,省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两院”院士还可享受10万元的一次性院士补助;在青工作期间的住房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

  引才、引智项目人才均可享受的待遇是,经考核合格可分别享受每年5万元和3万元的青海高原生活补贴;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技术、工作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可在来青后的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已落户的,夫妻双方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区)级计生部门申请生育指标;子女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省内公办学校就读。引进人才及其子女户籍迁入我省且家长在青在职,其子女当年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在青取得省级财政的一次性补助、高原工作补贴和购房补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100%予以补贴;可按规定参加我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也可在此基础上再为其购买商业保险。用人单位每年组织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两院院士以及经“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平台引进的人才可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待遇;在青创办战略新兴型企业的,可享受省内有关技术创新、项目前期费、项目投资等补助资金;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依托用人单位完成自主开发(含二次开发)技术创新项目后,在该项目实现的税后利润中,可与单位协商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回报奖励资金。

  培养项目人才可享受的待遇是,提供5—10万元的一次性特殊支持;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对培养项目人才给予必要的科研项目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优秀专家、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评定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对列入“昆仑英才”计划的优秀人才可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具备领导干部相应素质和资格条件的,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可优先列入拟提拔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在申报科研项目、配备科研力量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注重发挥其在团队中的核心骨干作用;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优先支持“昆仑英才”计划引才、培养项目人才出国研修,到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深造,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记者:对引才、引智和培养项目人才有什么考核奖惩机制?

  答:由用人单位对“昆仑英才”计划人才的履职情况和业绩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在青期间工作积极、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并作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成果的,每三年进行一次奖励,奖励额度不少于20万元,并授予“青海省高层次优秀人才”荣誉称号;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协议或擅自离开青海的,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对提供虚假信息,造假作假,骗取荣誉、待遇等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收回证书、追回已享受的相关待遇,并视情节追究有关负责人法律责任;因用人单位和推荐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等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并追缴已发放的物质奖励等。(薛军 李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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