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组织者推动者

09.06.2015  12:10

  没有基层的法治化,就没有全面的法治化;没有法治的基层组织,就没有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基层党组织是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要发挥好组织者、推动者作用。

  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处在系统治理的末端,站在落实党对依法治国领导的前沿。基层党组织必须增强自身功能,深入研究分析管党不严、治党不力,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组织生活庸俗化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厘清问题根源,在依法解决问题中提高能力和水平。必须带头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要坚定不移做到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和“例外”,坚决摒弃任何形式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扭曲用法,引领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法依规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要强化基层民主管理。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基层党组织要带头完善各项制度,依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三基”建设,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便民服务、党员教育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以规为绳。要带头广听纳谏,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班子成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视为难得的“苦口良药”,听取不同意见,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发表意见的民主氛围。要带头贯彻执行党章、法律法规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决不能搞“一言堂”,更不能当“山头王”。同时,要利用各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公开党务、政务、财务,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以民主管理凝聚正能量,激发新活力。

  要加强对党员群众教育引导。提高党员群众党纪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基础中的基础。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全民法治意识作为一项长期基础工作来抓,把法律法规纳入党员的常态化学习教育当中,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法律“七进”,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将法治观念融入到群众生活和工作的点点滴滴,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全面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平安和振兴工程”的全过程,让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全民的新常态。(孙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