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督导调研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

02.09.2015  16:10
      根据省政府的安排和要求,7月下旬到8月下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各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导调研组,分别深入8个市州、23个县(市、区),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监管重点工作任务、“三基”建设和党风廉政、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并深入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地检查;与各市(州)和部分县(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志和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等座谈交流,详细了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
      从督导调研总体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各地党委和政府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推进机构改革、深化治理整顿、提升监管能力、社会共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果,但还存在监管机构改革工作进展不平衡、职能整合与人员编制划转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强,基础工作不扎实,基本能力不强;专项整治力度不平衡,监管的网络还不够严密等等问题。
      针对督导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和市州局长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形势和原因,研究提出了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督导力度。联合省政府督查室、省编办等部门继续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在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内,实现机构、人员和编制、职能“三个到位”。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报省政府予以通报问责,并约谈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省政府食安办将在对市(州)政府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考评中扣分。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四有”,落实“两责”,即要有责,认真履行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市场上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的定期抽检职责;有岗,健全日常检查、抽检执法、检验检测三类岗位;有人,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人员;有手段,保证监管执法、检验检测所必需的装备和经费。
      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用好抽检与监测手段,集中力量、下大力气解决好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零售药店GSP认证、餐饮单位“阳光厨房”、药品全品种电子 监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扎实推进“三基”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按照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管实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层组织得到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得到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尽快补齐监管能力薄弱这块短板,在强基固本中大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统一监管整体水平。
      五是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抓紧时间,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培训。广泛开展宣传,采取多种渠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新法形象生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学习贯彻新食安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带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以“三严三实”作风,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维护和树立全省食药监管机构的良好形象,全面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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