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两个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07.01.2018  09:22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和复审结果,确定我省西宁市城北区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为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被重新确认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截至目前,我省已成功创建3个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5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这是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的消息。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是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响应,慢性病防治体系不断健全,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逐步增加,全省死因网络直报实现县区无零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第二阶段行动”顺利启动。省政府印发出台《青海省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省级呼吸病、脑血管病、心血管病、糖尿病、口腔、癌症等6个慢性病防治中心相继成立,省级慢性病医防协作防治体系趋于完善。城乡居民的期望寿命稳步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主健康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为推动健康青海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