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能否被妥善照顾

16.02.2016  09:33

  对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有了国家层面的制度,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梳理相关政策和公开资料后发现,我国留守儿童的统计口径、最新数据,目前尚无官方说法,被普遍引用的是全国妇联在2013年发布的有关留守儿童报告中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6万人。

  从现有的国家政策法规文件内容来看,只有《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3个文件明确提及了农村留守儿童,但是多为纲领性或倡导性规定,缺乏有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意见首次明确,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意见同时指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

  “这是国务院出台的首个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政策性文件,其中提出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制度和措施都有突破性意义,国务院在春节长假后的第一天印发意见,力图使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社会问题得到基层政府的充分重视,积极意义值得肯定。”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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