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多法院成功调处多起涉及群体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07.11.2019  19:52







        近日,称多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六起长达七年的涉及群体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名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协商确定了偿还借款的时间及数额。结案标的额达81万余元。

        据悉,被告旦某、普某等7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向原告桑某、昂某等6名原告借款,后经原、被告结算确认,被告欠付原告金额高达80余万元。原告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多次催要未果,导致双方矛盾日益加深。无奈之下,原告桑某等6人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息。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被告涉案件数多,该案主审法官江永开周在立案前,一面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案件,一面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院领导在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要求主审法官尽做大努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事态蔓延、矛盾激化。力争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主审法官综合案件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涉案地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再折中组织调解。起初,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极大,但经过法官不懈努力,设身处地的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同时,针对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了详细的计算,经过三天的努力,案件当事人都被承办法官的诚意及工作态度所打动,就该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审理结束后,2名原告代表带着一面印有“执法严格、服务热情”八个金色大字的锦旗和哈达来到称多法院,将锦旗交到立案庭庭长的手里,并向院领导敬献哈达表示感谢。

        主审法官江永开周表示,调解是一种简便易行、通融灵活、对抗性弱的纠纷解决方式,它结合中国国情,融法、情、理为一体,既能预防矛盾激化,彻底解决纠纷,又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要认真聆听、缩小分歧、消除误解,最终把双方的认识统一到和谐、圆满的关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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