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农商银行挂牌开业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19.11.2014  13:18
核心提示:图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仪式现场 陈文渊 摄   (本网记者 陈文渊 摄影报道) 11月18日,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通农商银行”)挂牌

图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仪式现场 陈文渊 摄

   (本网记者 陈文渊 摄影报道) 11月18日,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通农商银行”)挂牌开业仪式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举行。这是青海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标志着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向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大通农商银行是在原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大通联社”)基础上,由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全省第六家、西宁市第二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总额为28200万元,大通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始于2013年9月,2014年7月由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大通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鼎力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地方政府积极出台扶持政策,通过资产置换、协调办理土地权证等方式,有效的解决了大通联社历史包袱重,产权不明晰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和省联社对筹建工作给予了精心指导,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予以协调办理各项事项。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大通联社资产规模迅速壮大,股本金按时募集到位,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同时着力构建符合法人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经营机制,为顺利筹建大通农商银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通农商银行的挂牌开业,是继西宁、柴达木、玉树、格尔木、互助农商银行开业后,青海省地方金融业发展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将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大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和信贷资金需求,进一步推动大通“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城乡统筹发展,同时也为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向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转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