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女工健康 青海省总工会命名28家“女职工温馨小屋”

18.11.2017  10:59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崔永焘 通讯员 石彬 摄影报道) 11月17日,青海省总工会决定命名青海青海湖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乐都区汽车站、同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28家“女职工温馨小屋”为第四批“青海省女职工温馨小屋”。至此,我省已有规范化“青海省女职工温馨小屋”76家,在2020年底以前,我省将至少建设100家“女职工温馨小屋”,呵护女工健康,维护女工尊严。

省总工会为第四批女职工温馨小屋授牌

  “女职工温馨小屋”建设是为了进一步帮助女职工有尊严、体面度过特殊生理期,为女职工提供人性化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级工会推荐申报、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省总工会最终评选出第四批“女职工温馨小屋”并为其命名。省总工会相关负责表示:我省这些“女职工温馨小屋”将不断丰富服务内涵,积极提升服务品质,为女职工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服务,真正成为维护女职工权益、呵护女职工健康、服务女职工需求的服务阵地,成为职业女性广受欢迎的温馨之家。

  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从2015年开始省总工会计划用3至5年在全省规范建设100家“青海省女职工温馨小屋”,截至目前,已对76家审核并命名。

  第四批“青海省女职工温馨小屋”名单(28家)

  一、西宁市总工会申报(4家)

  青海青海湖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西宁南联商砼有限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女职工温馨小屋”

  二、海东市总工会申报(4家)

  乐都区汽车站“女职工温馨小屋”

  平安区农牧局“女职工温馨小屋”

  互助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女职工温馨小屋”

  化隆县总工会“女职工温馨小屋”

  三、海西州总工会申报(1家)

  格尔木世邦投资有限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四、黄南州总工会申报(4家)

  同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女职工温馨小屋”

  尖扎县人民法院“女职工温馨小屋”

  河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女职工温馨小屋”

  泽库县总工会“女职工温馨小屋”

  五、青藏铁路公司工会申报(1家)

  青藏铁路公司西宁客运段“女职工温馨小屋”

  六、省交通运输工会申报(2家)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多巴主线收费站“女职工温馨小屋”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黎明收费站“女职工温馨小屋”

  七、中国移动青海公司工会申报(4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北分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门源县分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大通县分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湟源县分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八、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工会申报(3家)

  中国工商银行西宁城北西川支行“女职工温馨小屋”

  中国工商银行西宁城北支行营业室“女职工温馨小屋”

  中国工商银行格尔木支行“女职工温馨小屋”

  九、省经贸工会申报(1家)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十、水电四局公司工会申报(1家)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女职工温馨小屋”

  十一、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公司工会申报(1家)

  中国石油青海西宁销售分公司五四加油站“女职工温馨小屋”

  十二、省水利水电集团工会申报(2家)

  青海聚能电力有限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

  格尔木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女职工温馨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