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好儿媳”何艳:如果再嫁,只求带上公婆

20.10.2015  09:50

10月15日上午,10位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和提名奖的四川代表,从北京载誉归来。他们当中,何艳是唯一连续两年提名全国道德模范的一个。

一个男孩的妈妈,一对农村老人的儿媳,一名烈士的妻子,一位普通的地税干部。何艳,这个不到40岁的女人有太多的人生标签。她生活的沉重从丈夫因公殉职开始,把生活的重担变成生命的绚烂,从她留住公婆尽孝起始……

迟到381天的婚礼

她成了军嫂

2007年,南充市开发区地税局的女税官何艳结识了武警某部宣传科副营级干事聂辉,两人很快相熟、相知、相爱。何艳回忆,她与聂辉最如胶似漆的日子只停留在聂辉狂热追求自己的第一个月,“他特别忙”。

两人领取结婚证书后,计划的婚礼一再推迟了4次,迟到整整381天。2009年婚礼举行,第二天却并非浪漫的蜜月,而是丈夫聂辉再次奔赴部队。“和聂辉结婚3年多,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100天。”何艳说,她从不后悔成为一名军嫂,“我为他感到骄傲。

5年尽孝公婆

她让亲生父母“吃醋

2010年厄运突袭,聂辉因公逝世。晴天霹雳击垮聂辉的父母,何艳也一度万念俱灰。不过很快,何艳清醒过来,“爸!妈!聂辉不在了,我就是聂辉,我就是你们的女儿!”她毅然扛起责任。何艳处理完丈夫后事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公婆两人的户口从四川达州的农村转到南充市。“媳妇总是跟我们说没事,以后的生活靠她就行了。”何艳的公公聂绪柱说,要是没有这个儿媳妇,恐怕自己也随儿子去了。

看到女儿对自己的公公婆婆比对父母还好,虽然有些‘吃醋’,但是我很高兴,为她骄傲。”何艳的父亲何建跃说。

对未来何艳很坦然,她没有一味拒绝再嫁。

我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他能对聂辉的父母好,对我的儿子好。”何艳说,要让一个人孝敬两位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老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我这是要带着公公婆婆再婚。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媛莉 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