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青海居民消费价格

28.01.2016  10:36
  记者就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一事采访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负责人。
  问:近年来青海的物价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收入低、物价高”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对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答:首先说明一下,国家统计局调查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反映的是居民家庭购买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一篮子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总体变动幅度,或者说是价格涨幅,不代表实际价格高低。价格涨幅和价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价格涨幅高并不意味着价格高,价格涨幅低也并不意味着价格就低。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因为价格低,涨价空间大,涨价幅度才高。
  的确,近年来青海价格涨幅相对其他省(市、区)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结果,2015年青海价格涨幅为2.6%,相比其他省(市、区)仍然居前。但这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青海的物价相对其他省(市、区)就高。其实青海很多商品的价格尽管涨幅相对较高,但是从绝对价格来看,相比其他省(市、区)并不高。
  从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食品类看,近几年青海的价格涨幅均明显高于全国水平,但并不是青海食品的绝对价格都高。据全国50个城市部分农产品价格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全年西宁市场的猪、牛、羊肉价格分别比全国50个城市平均价低0.4元/公斤、7.1元/公斤、14.7元/公斤;在西北五省省会城市中羊肉价格最低,为48.3元/公斤,其他四个城市均在52元/公斤以上;牛肉价格仅比乌鲁木齐高1.49元/公斤,低于其他三个城市。鸡蛋、面粉、菜籽油价格分别比全国50个城市平均价低0.7元/公斤、0.41元/公斤、1.6元/升。
  居住类消费支出(指私房房租、住房估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维护修理费、建房及装修材料消费支出等)作为居民消费的重要项目,青海的价格涨幅近几年在各省(市、区)排名中一直居于首位,但从和居住类消费支出密切相关的住宅销售价格来看,2014年住宅销售价格全国平均为5933元/平方米,比2010年上涨25.6%;青海为4294元/平方米,比2010年上涨48.3%。尽管青海涨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绝对价格每平方米比全国低了1639元,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2014年青海的住宅销售价格仅排在第24位。
  从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部分基本生活消费看,西宁市居民生活用电为0.377元/度(一档),管道燃气价格为1.34元/立方米,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均为最低。西宁市水价为2.65元/立方米,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排在第19位,物业管理费平均价为0.7元/平方米,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排在第25位,普通公交车票价,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并列排在第30位。
  另外,从近几年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看,青海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至2015年青海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分别排在30位、29位、29位、17位和15位。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并不是青海的物价高、消费支出高。简单将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联系起来,可理解为“低收入、高物价”,认为“青海人民生活是个谜”是不对的。
  问:刚才你提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反映的是居民家庭购买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一篮子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总体变动幅度,听起来比较复杂,请你具体解释一下这个指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反映居民家庭购买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一篮子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幅度的指标,是居民日常消费的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涨跌变化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一指标由国家统计局按月编制并发布。居民日常生活消费涵盖衣、食、住、行、医疗、娱乐、教育等方方面面,涉及成千上万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在具体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一调查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采取的方法是选取居民消费中具有代表性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作为代表规格品,通过采集这些代表规格品每个月的价格,得到价格变化的幅度,然后根据每类代表规格品的消费量在整个居民消费中所占比重大小赋予相应的权重,最后合并汇总计算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它不是居民消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幅度的简单平均,而是根据消费量大小加权平均的结果,从计算方法上讲,是非常规范和科学的。从我省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分布来看,网点覆盖了各城市、农区、牧区、工业区等不同类型区域,调查规格品涵盖了居民日常生活涉及的各方面的主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共600多种,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充分的代表性。
  问:听你这么一解释,明白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是居民日常消费的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有涨有跌、综合影响下的结果,与各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化以及消费量等都有关系。尽管青海很多居民日常消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并不高,但毕竟近几年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相对其他省(市、区)还是涨得快的,请你具体分析一下到底有哪些原因?
  青海居民消费价格近年来相对于其他省(市、区)上涨较快,原因是多方面的,很大程度上与青海自身自然地理环境特点和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比如青海属于商品输入型省份、消费结构特殊、市场容量小、同期居民收入增幅快等有着密切关系。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综合影响,是造成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
  (一)青海生活消费品以外省输入为主。据调查,青海居民日常消费的日用工业品中,有93.7%属于省外产品。从蔬菜看,青海自产蔬菜供应不足,旺季市场占有率为69%,淡季市场占有率仅为22%。约87%的鲜瓜果依靠省外调入,大米完全由外省购进,小麦产量与农村居民消费量相比存在缺口,城镇居民粮食消费完全靠省外购进。青海居民消费品自给率低,大部分需要靠外省输入,人工、运输、存储等各中间环节的价格变化对青海的外来商品价格的变动会产生“叠加效应”。在人工、运输、存储等中间环节成本明显上涨的刚性支撑下,外来商品原产地价格上涨时,青海的涨价幅度会更大;原产地价格下降时,青海的价格则未必下降,从而使得青海的价格涨幅要高于外省。如蔬菜价格2015年全国平均上涨了7.4%,而青海则上涨了10.5%;鲜瓜果价格全国下降了3.8%,而青海则上涨了11.0%。这都导致了青海价格总水平涨幅高于全国水平。
  (二)市场容量小,市场竞争不充分。青海市场容量较小,对外议价及制约涨价能力弱。青海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的0.4%;消费总量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占全国总量的0.2%。这制约了对外议价能力,也导致市场经营主体偏少,市场竞争相对不充分。
  (三)居民收入处于较快增长时期。近年青海城乡居民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2011年至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9%,青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5%,青海的增速在各省(市、区)由高到低排名中分别列第4到第6位。可以看出,近几年青海的居民收入增长相对是比较快的。
  收入的增长和价格的上涨具有非常强的关联性。商品和服务品质的提升、价格的上涨是收入增长的重要方面;同时,收入的增长也意味着人工成本的上升,又会全方位影响居民消费中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的上涨。从近20年的数据看,无论是全国还是青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变化和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变化体现了高度一致。199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5.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1.8%,均为近21年的最高值。199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下降到5.1%,同年居民消费价格下降了0.8%,此后二者又同步波动上涨,2007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17.2%,价格同步回升到上涨4.8%,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回落为8.8%,居民消费价格回落为下降0.7%,从青海情况也体现了同样的高相关性。特别是青海作为商品输入型省份,商品的流通环节多,人工成本占比大,收入的增长、人工成本上升对价格上涨的推升作用更为明显。
  (四)青海居民消费构成中食品类权重大、价格涨幅高。青海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居民收入水平低,消费构成中食品类占比相对发达地区大。而近几年食品类价格的涨幅一直相对较高,特别是前几年牛羊价格低、涨价快致使青海的食品类价格涨幅明显高于全国。2015年尽管牛羊肉尤其是羊肉价格下跌,青海食品类价格涨幅和全国的差距缩小,但不足以改变仍然相对较高的状况,2015年食品类价格全国上涨了2.3%,青海上涨了2.5%。权重大,涨幅高,导致对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影响比其他地区更为突出。
  (五)居住类价格快速增长,对价格上涨拉动明显。居住类消费在居民消费构成中占有很大比重。近几年,青海的住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居住类价格涨幅明显高于全国。2015年与2010年相比,全国平均涨幅为13.9%,青海则上涨了31.5%,涨幅在各省(市、区)排名中居于首位。从2015年来看,全国居住类价格上涨0.7%,青海则上涨了3.2%,其他省(市、区)的涨幅都在3%以下。居住类价格的上涨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是综合性的,除了直接推升价格总水平外,还通过带动经营店铺租金、房租的上涨,传导影响经营成本的上涨进而推升各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上涨。居住类价格涨幅高是推升这几年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相对较快至为关键的因素。
  问:近几年青海物价涨幅较快,政府在调控物价、抑制过快上涨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对于近年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控物价,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方面,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从2011年至2015年初,全省共建日光节能温室21.05万栋,建成露天蔬菜基地47万亩,扶持规模养殖场218家;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在全省建成平价商店287家;在全省205个平价粮油投放点累计投放平价粮油15.3万吨;建立完善储备体系,提高了应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市场保供能力,八个市(州)也建立了牛羊肉储备;在市场流通方面,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13、2014两年,全省公路收费单位共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172.5万辆,免费金额8508.53万元;在保障民生方面,提高了低保标准,发放价格补贴;在市场监管方面,各地工商、公安、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联合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拳打击市场各类“霸头”,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同时,还加大了市场价格巡查、监管力度,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主要商品市场价格公示等,改善了经营环境。
  总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化是居民消费具体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化共同影响的结果,每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的形成和变化又受生产、流通、零售各个环节,人工成本、店租成本以及具体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青海近几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相对较快上涨,与商品对外依存度高、市场容量小、食品类占比高、居民收入水平快速增长等特点都有着密切关系,有其客观合理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对于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保持了价格涨幅处于合理区间。但是,市场价格归根结底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在客观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期望仅仅通过政府调控改变现阶段价格涨幅相对较高的局面是不现实的,对此应该有客观、理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