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法院荣获全省基层妇女维护阵地规范化达标“妇女维权合议庭”称号

01.04.2016  18:49

        班玛县法院被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青海省妇女联合会评为全省基层妇女维护阵地规范化达标“妇女维权合议庭”称号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诉讼和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有效对接,增强依法维护妇女权利的合力,班玛县法院和班玛县妇联联合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维权合议庭设在院立案庭,由法院和妇联抽调善于做思想工作、热心妇女维权的女法官和妇女干部人民陪审员组成,重点快捷有效地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创新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强化服务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维权机制更加完善:一是规范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原则,做到立案快捷,审理及时,执行优先。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妇女当事人,依法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对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委托代理人的妇女儿童,与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联系,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对受害妇女的司法救助力度。三是加大普法力度。组织干警走进牧区,走进社区,走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巡回审理、现场开庭、法律知识讲座等,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四是强化调研总结。及时总结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经验,加强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有效举措,确保合议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合议庭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的应有作用得到真正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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