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来青海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09.09.2017  14:52

  从9月8日起,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17综合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10天的综合督查。8日上午,督查组听取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督查组组长、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副省长王黎明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陈钢介绍了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青督查的目的、方式以及重点督查内容和工作安排。他说,国务院安委会组织31个由国务院各部门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一组一省区地开展实地督查,这是近几年规格最高的一次安全督查。开展综合督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大检查取得实效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改进提升的有效途径。这次督查的主要对象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督查大检查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抽查部分重点企业,以此检验政府工作成效,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此次综合督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查问题、促整改,来全面推动大检查工作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督查,强化协调配合,敢于直面问题,积极主动整改,确保督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王黎明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督查组一行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就青海省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汇报。他说,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认真细致做好备查工作,切实做到汇报真实、资料齐全、工作主动。要高度重视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督查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