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发出通知 严肃换届纪律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3.12.2020  13:13

  近日,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在全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顺利推进。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村“两委”建设的指示要求和中央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集中精力强化换届纪律,把换届监督抓紧抓好抓实。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督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十严禁”,即严禁利用宗教、宗派、宗族、家族以及村霸、黑恶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虚报选票、办理假委托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陷害、中伤他人或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工作;严禁通过煽动、串联他人寻衅滋事或缠访闹访,非正常越级上访干扰换届选举工作;严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或工作人员干扰影响换届选举工作;严禁通过宴请、赠送财物、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红包)、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请求他人关照以及承诺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拉票贿选;严禁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或拉帮结派搞不正当选举活动;严禁以伪造身份证明、伪造和损毁选票、毁坏和抢夺票箱、冲击会场等形式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严禁借换届之机编造虚假账本,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和奖金,处置集体资产;严禁在换届结束后不交印章、账本、档案、资产等行为。

  通知要求,要督促压实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督促各级党委自觉担负起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的政治责任,督促市州党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县(市区)党委履行直接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具体责任。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书记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县(市区)委书记直接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具体责任人责任落实抓监督,督促构建一级一级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通知要求,要坚决查处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狠杀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要畅通群众举报,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换届纪律的问题。要加大协作配合,加强与组织、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畅通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等渠道,形成工作合力。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一案双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对反映问题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营造严明换届纪律的社会氛围。(青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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