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宗委检查组对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进行省际交叉检查

10.10.2017  12:18

根据国家民委统一部署,9月25日至29日浙江省民宗委检查调研组一行四人,就“十三五”期间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进行省际交叉检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时间、项目实施建设、群众评价和民族乡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进度等情况,并进行考评打分。省民宗委副主任刘华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青海省民宗委及有关市县工作汇报,随机赴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县,海东市互助县、循化县实地抽查,通过深入民族乡村查阅资金管理使用台账、抽查项目受益群众、开展入户走访等,详细了解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检查组向省民宗委开哇主任反馈了意见,对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认为青海省民宗委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紧密围绕脱贫攻坚、加快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根据省情实际,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特色产业,着力改善民生。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为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结合国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省情实际,科学编制完成《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青海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规划为统领,合理使用资金,在长远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精准发展等方面值得认真总结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