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以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

22.04.2016  10:18
      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一季度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部署,以重治本、补短板、上水平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体制改革,扎实做好专项治理、抽检监测、稽查打假、科普宣传等重点工作,完成了一季度食品药品监管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季度,全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一、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系统谋划部署工作,先后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食药安委会扩大会议和全省食药安全办主任座谈会,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全年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层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与各市州政府和相关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把“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考评督查,圆满完成2015年度对各级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考评。针对去年国务院食安办对我省的考评结果,认真分析失分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会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督促各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加快整改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和省政府双月协商座谈意见建议,将向人大政协进行专题汇报。
      二、积极推进监管体制改革。联合省政府督查室、省编办对基层食药监管体制改革进行督查督办。会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对基层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行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掌握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与人员编制配备的建议。目前,在各方面的努力下,8个市州本级食药(市场监管)机构“三定”与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已完成,西宁、海南、黄南、果洛4个市(州)单独设置食药监管局(挂食药安委会办公室牌子),海东、海北、海西、玉树4个市(州)为食药监管、工商、质监“三合一”综合设置市场监管局(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食药安委会办公室牌子)。46个县(区)中,22个县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三定”规定,占总数的47.8%。乡镇依托原工商所,正在加快推进监管派出机构的设置。
      三、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圆满完成“两节”“两会”食药安全专项整治和保障任务。制定乳制品、白酒等13类高风险食品问题清单,部署开展隐患防范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农牧区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白酒和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检查、无证餐饮与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一季度,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5起;移送公安机关食品药品涉刑犯罪线索12件,联合公安机关查处假药案件1起,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起;清理食品摊贩84户,责令整改523户;受理投诉举报77件,咨询142件。统筹安排国家及省级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年度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各项抽检任务已陆续下达,已完成食品抽检40批次,药品等产品抽检419批次,完成委托食品检验431批次。同时,高度重视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和假冒婴幼儿乳粉事件,及时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目前未发现问题疫苗和奶粉流入我省。
      四、着力强化法治建设。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起草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青海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和《食品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完成食品流通与餐饮许可“两证合一”工作,全省已颁发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200余张。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起草,会同省政府法制办赴外省调研并进一步修改,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不断加强三基建设。举办全省食品生产监管、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培训班,培训基层监管执法人员530人次。督导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项目,完成省级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楼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西宁、海西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已开建设。省食品检验检测院保健食品品种检验资质增加至223个,参数增加至503个;省药检院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评审,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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