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学习传达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09.05.2018  20:54

5月3日,党组书记、主任开哇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我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具体表现,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长文绍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委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

        开哇就贯彻落实《监察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着力抓好学习贯彻。把会议精神和《监察法》学习贯彻与“学党章,学宪法”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突出领导干部学习宣传的带头示范作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意识和水平。二是着力抓实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全省即将开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根源、坚决予以整改。三是着力抓严“两个责任”落实。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书记“一岗双责”职责,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不到位等问题,着力补短板、强不足,强化责任传导,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全面覆盖。四是着力抓紧当前重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建设总体部署,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当前民族宗教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确定重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盯紧大目标,找准小目标,以归零心态和迎难而上的勇气,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积蓄充足能量,争取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文绍俊从制定实施《监察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学习贯彻的意见建议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逐字逐句研读监察法基本内容,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坚持认真学习《监察法》和严格遵守《监察法》并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大家一致认为,《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提高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的认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