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10.10.2017  12:19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省民宗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及时向各地民宗部门、各处室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的通知,对学习《条例》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宗教干部要深刻认识公布实施《条例》的必要性,加强学习宣传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采取解读、培训、座谈等形式,分类型、多层面、有重点的进行学习和宣传,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三支队伍的学习培训,增强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推动贯彻落实。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 各地民宗部门、各处室把学习宣传《条例》纳入日常学习中,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支部学习、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原原本本、反反复复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条例》新规定和新要求。

三是抓好舆情应对,密切关注网络。 第一时间在省民宗委门户网站转载涉及新修订《条例》的权威信息和解读文章,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正面引导和负面管控工作,确保全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着手修订地方配套法规。 适时启动配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已向省政府法制部门提出立法计划建议,将修订《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列入其中,同时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对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根据新《条例》中的新精神、新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和细化,提高宗教政策法规的针对性、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