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人民法院传达学习《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11.04.2016  17:21

  青海新闻网讯 4月8下午,共和县人民法院党组组织全体干警传达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习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龙同志要求大家全面准确的把握《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强化纪律建设、树立规矩意识,从严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深入开展档案造假问题清查工作,坚决整治以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要牢固树立档案无小事的意识,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形成、收录、查阅、转移、保管等各个环节工作,环环把关,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