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吃宝宝水饺后腹泻 嫌取证时间长大事化小

15.03.2016  08:03

  青海新闻网讯  购买的食品有问题,维权还是放弃,这恐怕也是消费者头疼的问题之一。市民石先生为了4袋宝宝水饺,维权多日。

  2月27日中午,市民石先生在省城一家超市购物,买了几袋宝宝水饺给自己的孙子尝尝。石先生提着宝宝水饺回家后,煮了半袋喂给了11个月大的孙子。晚饭之后,宝宝开始腹泻,石先生心想可能是孩子太小,消化不太好才导致的腹泻,就没太在意。第二天,石先生就带着孙子在家附近的诊所打了针,并开了药。

  2月29日,石先生的女儿严女士来家里,他就把剩下的水饺给了严女士。令他没想到的是,严女士的两个孩子吃了水饺之后,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严女士说,两个孩子一个12岁,一个10岁。12岁的孩子吃了饺子后,虽然有点腹泻但不是很严重,第二天还能去上学,但小一点的孩子因为腹泻第二天没能去上学。

  3月7日,石先生一算,几个孩子腹泻已经一周了。他认为是水饺有问题,便拿着水饺去找超市的工作人员。超市工作人员和水饺的生产厂家一同来到了石先生家,经协商后,超市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跟上级请示再给石先生回复。

  3月10日,石先生接到了超市工作人员的电话,超市工作人员称,他们会承担孩子的医药费并另赔偿400元钱。听到这话的石先生有点不高兴,要求超市方面给他一个令他信服的说法。

  记者得知,石先生购买的水饺没有超过保质期。3月14日,记者联系到了超市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因为吃了在超市购买的食品出现类似问题,他们在48个小时之内是可以解决的,但石先生过了10天才来询问,并且石先生无法证明孩子是在吃了水饺之后才出现了腹泻症状,因此他们只能赔偿医药费。

  3月14日,石先生一家和超市方面再次沟通后,最终超市赔偿了600元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说起继续维权,严女士告诉记者,她曾想检测一下水饺,但考虑到检测花费时间长,并且检测报告也不一定准确,她便放弃了这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