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纪实

19.01.2017  11:12
让沉寂的资源“”起来 ——宁夏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纪实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自治区林业厅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非基本农田葡萄确权试点、全面提升集体林权管理服务水平等一系列“组合拳”,让宁夏集体林地产权更加明晰,林权流转更加活跃,产业发展更加融合,林下经济更加壮大。昔日沉睡的集体林地,在改革大潮的涌动下,主体“”了起来,要素“”了起来,市场“”了起来,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绿色银行”。
明晰产权,让主体“”起来
宁夏共有1450多万亩集体林地,占全区林地面积的半壁江山。长期以来,由于产权不明晰,虽然集体林地是当前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阵地,但是一直难以发挥作用。
2011年,宁夏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两年内完成了全区1444.7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工作,确权率达到100%,发证1417.7万亩,发证率达到99%。
在此基础上,宁夏先后出台了《宁夏集体林权流转实施办法》《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规范认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向深入。在完成集体林地的确权工作后,宁夏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非基本农田葡萄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先后在青铜峡市、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4个试点县区完成葡萄确权67809亩。
这项改革试点不仅使葡萄产业经营者获得了法律凭证,为葡萄经营者吃了“定心丸”,更加坚定了他们的信心,规范了葡萄要素市场流转秩序,而且实现了两项突破:把葡萄纳入森林资源管理范畴,确权颁发林权证;把葡萄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从葡萄林地中分离出来,单独确权。
2016年,宁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再出新招,在中宁县开展了非基本农田枸杞、红枣确权试点工作。今年,还将对在基本农田以外土地上种植的葡萄、枸杞、红枣、苹果、杂果等特色经济林进行全面的确权颁证,从而形成权属清晰、流转顺畅、融资灵活的发展机制,促进全区林地林木生产要素有序流动。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了集体林业产业,全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2016年,全区新增林业专业大户126户、家庭林场108家、农民林业合作社80个,从而使全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达到了8374家,从业人数达97006人,经营林地188.6万亩,年经营收入达到了80.5亿元。
林权流转,让要素“”起来
2016年,全区流转集体林地2.1万亩,从而使流转集体林地的总面积达到了22.6万亩。
林业部门紧紧抓住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机遇,利用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全区各地通过项目扶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大力推进林权林地流转、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工商业投资林业,让全区林业生产要素空前活跃。同时,宁夏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实施办法》,推广使用了国家统一制定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规范文本》,明确了集体林权流转范围、流转原则、流转秩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集体林权流转,促进了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2016年,全区实现林业贷款31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3.5亿元。目前,全区已有1500余家工商资本进入林业生产,投资金额超过800亿元,涌现了一大批工商资本反哺林业、大力发展特色林业的典型。
由于实施了非基本农田葡萄确权试点,2016年,全区30余家葡萄酒庄经营者利用刚刚取得的林权证,在金融机构实现抵押贷款3.3亿元,为正在蓬勃发展的葡萄产业“加油”助力。
2016年,宁夏还在彭阳、西吉县开展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共流转林地经营权5680亩,签定流转合同440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融合发展,让市场“”起来
深化集体林权改革让昔日无人问津的集体林地成了“香饽饽”,社会各界纷纷把目光投向林业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态势正在宁夏形成。
林业厅在培育发展多种经营主体工作中,注重支持、引导各地有特色、有潜力、有活力的企业进入林业产业,让林业产业成为融合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的载体。目前,永宁、贺兰县有16家工商业主体投资发展葡萄酒产业、种苗繁育等产业,中宁县多家从事建筑、商贸的企业投资发展枸杞种植及加工产业,彭阳县有12家工商企业投资发展红梅杏及林业经济产业。全区已培育林业产业化企业268家,他们不仅活跃在林产品的生产、加工领域,而且成为林产品走向市场的骨干。
与此同时,宁夏把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全区先后培育了隆德县兴林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中宁县森达苗木专业合作社等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40家,西吉县心雨林下产业专业合作社、中宁县荣华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等24家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宁夏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农民林业专业示范社创建体系基本形成。
林业经济,让农民腰包鼓起来
2016年,隆德县共发展林下药材20万亩,农民户均林下药材收入达到了1050元,成为精准脱贫的重要力量。
自治区林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隆德县一样,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区集体林地彻底“”了起来,林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成为宁夏农民致富增收新途径。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宁夏通过大力宣传、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创新服务等,积极引导全区各地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的林下经济,有效地实现“林业发展、生态良好、林农增收”目标。2016年,全区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面积达401万亩,涉及41.5万农户,实现产值近23亿元。
在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下,宁夏各地按照一县一产业、一县一品牌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彭阳县“朝那鸡”和西吉县“震湖生态鸡”已成为全区林下养殖著名品牌;隆德县林下药材注册了“六盘明珠”“塞上六盘”和“隆珍杰”3个商标,其中“隆珍杰”中药材商标被认定为宁夏著名商标,秦艽、柴胡、黄芪已申报六盘山道地中药材原产地认定;中卫市枣瓜间作种植的“香山硒砂瓜”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畅销国内各大城市。
林下经济,真正使农民的腰包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