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家园

17.02.2017  00:37

  青海新闻网讯 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是每个人的愿望,也是格尔木市政府的责任。2016年,格尔木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提出的“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探索,初步形成全社会“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生态建设新格局。

   织就绿色生态屏障

  如今的格尔木,从城市到农村,呈现出一片戈壁绿意盎然的新气象。2016年,格尔木市大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林业、园林重点项目34个,新增林地273.333公顷,新增城市绿地4.952公顷。截至目前,格尔木市完成外围人工造林7800公顷、封山育林17066.7公顷,人工造林3000公顷、封山育林1666.67公顷、周边荒山造林66.667公顷、建设网围栏159公里。园林绿化面积达666.667公顷,绿化覆盖率20.03%,人均公共绿地6.9平方米。近年来,格尔木先后获得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

   生态优先永续发展

  针对在格尔木市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的各矿山企业,督促其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实现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民生水利工程。根据省、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格尔木市以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完善“四项制度”为重点,明确用水总量目标。2016年,全市总取水量为3.52万立方米,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为碧水蓝天保驾护航

  2016年以来,格尔木市出台一系列环保措施,深入推进污染物减排计划,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持续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蓝天白云。2016年,格尔木市11家省控企业纳入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现已全部编制完成《青海省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为深入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格尔木市及时督促企业按月完成调度软件的上报,及时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格尔木市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5%以上,自行监测调度软件数据上报率达100%。

  2016年,格尔木市先后多次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相关单位,并淘汰293辆黄标车。同时,格尔木在选定的14个生态环境监测点开展了酸雨、大气降尘、土壤风蚀、牧草长势等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经监测,格尔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Ш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