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局】青海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修订实施

07.09.2016  20:36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青海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规范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省运管局结合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对《青海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行。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特点:一是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工作重点和主要方法;二是强化行管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各级运管机构隐患排查监管职责,细化各项监管措施;三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四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规章制度不健全的企业,由辖区运管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作出处罚,确保排查治理效果。
    《制度》的修订为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促进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