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5.11.2016  01:32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后,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1月11日,省委书记王国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表彰大会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矿山、化工、道路交通、消防行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掌握研判信息,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把工作抓早、抓实、抓常、抓严。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领导体制上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宣传,抓住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列出负面清单,在全社会营造严的氛围。

11月9日,省长郝鹏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10月30日习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批示,深刻阐述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阐明了事关安全生产的方向性问题,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牢牢抓在手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维护好全省安全生产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要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提早统筹安排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月8日,省政府副省长王黎明亲切接见了我省荣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省政府向先进集体代表及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祝贺,对全省安监系统做出的成绩表示肯定,向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问候。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表彰大会精神,即日起,我省将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学重要批示、守安全红线、向先进看齐、做忠诚卫士”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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