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论证会

22.11.2016  20:41
          省政府法制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论证会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可行性、针对性, 11月18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西宁特钢、省汽车运输集体公司、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孙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玉英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玉英就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起草过程做了简要说明。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充分探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孙青海副主任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自2005年颁布施行以来,对建立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现阶段对安全生产工作新的要求,妥善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十分必要。会后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认真梳理与会人员所提意见建议,对该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早日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