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一考核组对西宁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9.12.2017  15:37

 

12月26日至28日,省安委会第一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数据、随机抽查等方式,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等15个方面,对西宁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延伸检查城西区(虎台办事处)、湟中县(上新庄镇)、东川工业园区和交通、住建、商务等部门,实地抽查了中利光纤有限公司、新宁路汽车站、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工地、湟中县华润燃气公司等4家企业。

 

考核组指出,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改革、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方面取得实效,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发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亮点突出。考核组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 认真研究,逐条逐项梳理考核组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切实组织整改到位,并以此次考核为契机,找差距,严整改,促发展,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出新招、见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 坚持守土有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力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三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