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第25督查组对青海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9.08.2018  00:26

 

8月22至27日,根据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德旋率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第25督查组,对青海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显世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要求,深入矿山企业井下现场和生产一线,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提问、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等地区5家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事故防范措施、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查指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对青海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及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会议精神,非煤矿山各项重点工作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初见成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并就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二要组织开展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和动火作业管理、尾矿库“头顶库”和地下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等专项整治,从源头管控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三要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认识,再安排、再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四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台账不规范、井下通风管理不到位等20余项隐患,立即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将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上报应急管理部。

督查期间,督查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风廉政有关规定,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和严明、廉洁的政治纪律,克服高原缺氧和旅途劳顿造成的不适,累计行程2000余公里,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认真开展检查,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督查工作。